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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要闻
长江商能顺利实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12 来源: 浏览量:4次

为贯彻落实江苏交控关于所属单位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要求和部署,长江商能公司深入解读相关指导意见,早起步、细调研、快推进,扎实开启现代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探索与实践。

明确“定性+定量”管理原则

长江商能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量为主的原则,在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及不称职四个等级考核结果基础上明确“年度百分制考核低于70分或主要指标完成率未达到70%”这一明确的量化指标。以《岗位聘任协议书》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等法律文本为载体,明确聘任关系、设定聘期、成员职责、工作目标、经营指标和奖惩措施,规范经理层成员的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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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共性+个性”指标内容

长江商能制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3类岗位说明书,对岗位基本情况、工作关系、岗位职责、岗位权限、工作要求、聘用条件等6项共性内容进行清晰界定。同时结合经理层成员在党的建设、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服务等方面的具体分工,细化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内容,逐人确定个性化考核指标,确保考核指标科学合理、适当区分、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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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自评+司评”考核方式

长江商能梳理发展战略、风险控制、人事资产等58个重点事项,编制相关部门、经理层成员、董事长以及总经理办公会、党总支会、董事会的权责清单,明确权力范围,压实监管职责。年度和任期考评时,经理层成员将对照权责清单内容和实际分管工作进行自评,与司评得分的加权平均形成综合结果,作为经理层成员薪酬发放、岗位聘任、退出等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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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长江商能已完成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书》、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签订。下一步,长江商能将持续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及契约化机制运行,不断积蓄治企动能、释放改革潜能,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