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要闻
节前“纪”语丨守“廉关”,过“双节”
发布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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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宁沪人
中秋佳节倍思“清”,
欢度国庆不忘“廉”。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公司纪委衷心祝愿全体员工节日快乐、阖家幸福、诸事顺意!
温馨提醒:节日期间,请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初心使命,弘扬清风正气,倡树清廉家风,不闯法纪“红灯”,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始终心怀戒惧、敬畏法纪、尚廉戒奢,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中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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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庆
双节“十个严禁”
01.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02.严禁违规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03.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券、电子红包等节礼

04.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

05.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娱乐活动

06.严禁违规因私出国(境),违规公款旅游

07.严禁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0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09严禁值班值守期间擅自脱岗、空岗、漏岗

10.严禁酒驾、醉驾等行为

— 国之庆典 万家团圆 —
廉如月光一身洁,风清气正度佳节。在共度中秋、国庆佳节之时,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加强自我约束,坚守“底线”,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推进节假日纠“四风”树新风工作,努力营造干部清正、作风清廉、风气清朗的良好氛围。
公司纪委宣
供稿 | 宁沪公司纪委责编 | 张源 吴琳琳
审核 | 孙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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